特种设备知识库Special Equipment Knowledge Base

📚 检验师备考知识点

2026-09-13 · 周日 · 锅炉

2.8 材料质量证明

■ 质证书须齐全、可追溯并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
■ 材料明显部位须有清晰、牢固的标志
■ 非厂家采购:原件或经营单位盖章且经办负责人签字复印件
■ 材料使用单位对材料及质证书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为什么:质证书与实物标志共同维持材料身份追溯。
◆考试怎么考:判断复印件手续及材料真实性责任主体。
▲ 条款结构图解
📖 原文 ·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依据原PDF印刷第5—6页校核)
2.8 材料质量证明 (1)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向材料使用单位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 齐全,并且印制可以追溯的信息化标识,加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同时在材 料的明显部位做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者其他标志; (2)锅炉材料采购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锅炉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 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了材料经营单位公章和经办负责人签字(章)的 复印件; (3)材料使用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锅炉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 性负责。

2.9 材料验收

■ 建立验收制度,入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 免复验情形一:按采购要求在厂家验收并见证签字
■ 情形二:B级及以下锅炉用碳素钢和碳锰钢材料
■ 情形二还须标识清晰齐全、质证书符合要求且与实物相符
▲为什么:免复验须满足规定情形,不能仅凭一张质证书判断。
◆考试怎么考:区分免理化及相应NDT复验与免入厂验收。
▲ 条款结构图解
📖 原文 ·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依据原PDF印刷第5—6页校核)
2.9 材料验收 锅炉材料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材料验收制度。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按照 JB/T 3375 《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对锅炉用材料进行入厂 验收(其他锅炉材料使用单位可 参照执行),合格后才能使用。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材料可以不进行理化和相应的无损检测复验: (1)材料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按照采购技术要求在材料制造单位进行验收,并且在 检验报告或者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上进行见证签字确认的; (2)B 级及以下锅炉用碳素钢和碳锰钢材料,实物标识清晰、齐全,具有满足本 规程2.8 要求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与实物相符的。

2.10 材料管理

■ 建立材料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 受压元件材料须有标记,切割下料前作标记移植
■ 焊材管理包括存放、烘干、发放、回收和回用
▲为什么:切割前转移标记可防止下料后材料身份丢失。
◆考试怎么考:判断标记移植时点,补全焊材管理环节。
▲ 条款结构图解
📖 原文 ·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依据原PDF印刷第5—6页校核)
2.10 材料管理 (1)锅炉材料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材料保管和使用的管理制度,锅炉受压元件用的 材料应当有标记,切割下料前,应当作标记移植,并且便于识别; (2)焊接材料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焊接材料的存放、烘干、发放、回收和回用管理 制度。

3.1 基本要求

■ 设计须符合安全、节能和环保要求
■ 锅炉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锅炉产品设计质量负责
■ 综合能效与排放要求优化系统,提供初始排放浓度等参数
■ 电加热、余热、垃圾焚烧锅炉不要求提供初始排放浓度数据
▲为什么:系统设计同时约束安全、能效与排放,参数供使用单位掌握。
◆考试怎么考:辨认设计质量责任主体与排放浓度数据例外。
▲ 条款结构图解
📖 原文 ·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依据原PDF印刷第5—6页校核)
3.1 基本要求 锅炉的设计应当符合安全、节能和环保的要求。锅炉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锅炉产 品设计质量负责。锅炉及其系统设计时,应当综合能效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进行系统优化,并向锅炉使用单位提供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注3-1)等相关技术参数。 注3-1:电加热锅炉、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不要求提供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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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考点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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