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须符合安全、节能和环保要求
■ 锅炉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锅炉产品设计质量负责
■ 综合能效与排放要求优化系统,提供初始排放浓度等参数
■ 电加热、余热、垃圾焚烧锅炉不要求提供初始排放浓度数据
▲为什么:系统设计同时约束安全、能效与排放,参数供使用单位掌握。
◆考试怎么考:辨认设计质量责任主体与排放浓度数据例外。
📖 原文 ·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依据原PDF印刷第5—6页校核)
3.1 基本要求 锅炉的设计应当符合安全、节能和环保的要求。锅炉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锅炉产 品设计质量负责。锅炉及其系统设计时,应当综合能效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进行系统优化,并向锅炉使用单位提供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注3-1)等相关技术参数。 注3-1:电加热锅炉、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不要求提供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