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知识库Special Equipment Knowledge Base

📚 检验师备考知识点

2026-09-28 · 周一 · 管道 篇

2.2.2.6 奥氏体不锈钢管道组成件

■ 低碳(C≤0.08%)非稳定化不锈钢非固溶态慎用于晶间腐蚀环境
■ 超低碳(C≤0.03%)不锈钢425℃以上长期使用须防晶间腐蚀
▲为什么:碳化物沿晶界析出致贫铬,控碳与固溶处理双路防晶间腐蚀。
◆考试怎么考:考两档含碳量0.08%/0.03%与敏化温度425℃
📖 原文 · 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TSG 31-2025)(文本层直录,可能含排版误差)
2.2.2.6 奥氏体不锈钢管道组成件 奥氏体不锈钢用于管道组成件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低碳(C≤0.08%)非稳定化不锈钢在非固溶状态下(包括固溶后经热加工或者 焊接),一般不用于可能发生晶间腐蚀的环境; (2)超低碳(C≤0.03%)不锈钢在 425℃以上的敏化温度区间内长期使用时,应当 考虑发生晶间腐蚀的可能性,并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2.2.2.7 有色金属以及低熔点金属材料管道组成件

■ 有色金属及其合金材料使用须符合GB/T 20801规定
■ 铅、锌等低熔点金属及合金组成件不得用于易燃介质管道
▲为什么:低熔点金属受热即软化失效,输送易燃介质泄漏即扩大事故。
◆考试怎么考:考铅锌低熔点金属禁用于易燃介质管道
📖 原文 · 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TSG 31-2025)(文本层直录,可能含排版误差)
2.2.2.7 有色金属以及低熔点金属材料管道组成件 有色金属以及低熔点金属材料用于管道组成件时,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有色金属以及有色金属合金材料的使用,应当符合 GB/T 20801 的规定; (2)铅、锌等低熔点金属及其合金的管道组成件,不得用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

2.2.2.8 高温条件下使用的特殊规定

■ 碳钢、碳锰钢、低温用镍钢不得长期在425℃以上使用
■ 铬钼钢400℃~550℃长期使用须提回火脆性防护措施
■ 奥氏体不锈钢>540℃(GCD级>525℃)、铸件>425℃
■ 超温控碳≥0.04%且固溶/稳定化;蠕变工况计及持久强度降低
▲为什么:高温下石墨化、回火脆、蠕变依次威胁,限温控碳加热处理分头设防。
◆考试怎么考:考425/540/525℃温度门槛与0.04%含碳量下限
📖 原文 · 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TSG 31-2025)(文本层直录,可能含排版误差)
2.2.2.8 高温条件下使用的特殊规定 在高温条件下,用于管道组成件的材料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碳钢、碳锰钢、低温用镍钢,不得长期在 425℃以上使用; (2)铬钼合金钢在400℃~550℃区间长期使用时,应当根据使用经验和具体情况 提出适当的回火脆性防护措施; (3)奥氏体不锈钢使用温度大于 540℃(GCD 级管道大于 525℃),铸件大于 425℃ 时,应当控制材料含碳量不低于0.04%,并且在固溶或者稳定化处理状态下使用; (4)高温蠕变工况使用的铬钼合金钢(包括强韧型铁素体耐热钢)、300 系列奥氏 体不锈钢、镍基耐热合金,应当考虑焊接接头高温持久强度的降低对管道组成件预期 寿命的影响; (5)镍及镍基合金的使用温度上限应当符合 GB/T 20801、GB/T 32270 的规定; (6) 材料使用的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和 GB/T 20801、GB/T 32270 的规定。

2.2.2.9 低温条件下使用的特殊规定

■ 低温材料及焊接接头须满足使用温度限制与冲击试验要求
■ 指标按本规程及GB/T 20801、GB/T 32270执行
▲为什么:低温致韧脆转变,温度下限加冲击试验双把关防脆断。
◆考试怎么考:考低温管道组成件的两项基本要求
📖 原文 · 工业管道安全技术规程(TSG 31-2025)(文本层直录,可能含排版误差)
2.2.2.9 低温条件下使用的特殊规定 在低温条件下,金属材料及其焊接接头的使用温度限制和冲击试验要求应当符合 本规程和 GB/T 20801、GB/T 32270 的规定。

📊 对照表

TSG 31-2025 §2.2.2.6~2.2.2.9 管道组成件材料选用红线

条款号 材料 / 工况 温度 / 含碳量门槛 处理要求
2.2.2.6(1) 低碳非稳定化不锈钢(非固溶态,含固溶后经热加工或焊接) C ≤ 0.08% 一般不用于可能发生晶间腐蚀的环境 a
2.2.2.6(2) 超低碳不锈钢(敏化温度区间长期使用) C ≤ 0.03%;> 425 ℃ 考虑发生晶间腐蚀的可能性,并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2.2.2.7(1) 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合金材料 — 使用应当符合 GB/T 20801 的规定
2.2.2.7(2) 铅、锌等低熔点金属及其合金管道组成件 — 不得用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
2.2.2.8(1) 碳钢、碳锰钢、低温用镍钢 425 ℃ 不得长期在该温度以上使用
2.2.2.8(2) 铬钼合金钢(长期使用) 400~550 ℃ 根据使用经验和具体情况提出适当的回火脆性防护措施
2.2.2.8(3) 奥氏体不锈钢;GCD 级管道;铸件 > 540 ℃;GCD 级 > 525 ℃;铸件 > 425 ℃;C ≥ 0.04% 控制含碳量,并在固溶或者稳定化处理状态下使用
2.2.2.8(4) 高温蠕变工况:铬钼合金钢(含强韧型铁素体耐热钢)、300 系奥氏体不锈钢、镍基耐热合金 — 考虑焊接接头高温持久强度降低对管道组成件预期寿命的影响
2.2.2.8(5)(6) 镍及镍基合金;材料使用其他技术要求 使用温度上限 符合本规程和 GB/T 20801、GB/T 32270 的规定
2.2.2.9 低温条件下金属材料及其焊接接头 — 使用温度限制和冲击试验要求符合本规程和 GB/T 20801、GB/T 32270 的规定

a 原文为「一般不用于」,属引导性表述而非强制禁止;其余各条原文未附例外或豁免情形。
C=含碳量(质量分数);GCD 级=动力管道分级。数值来源:TSG 31-2025 §2.2.2.6~2.2.2.9 原文逐字核对(OCR 缓存第 12~13 页,2026-09-28);GB/T 20801《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 32270《压力管道规范 动力管道》为条文自带引用。

上一篇管道 · 2026-09-24下一篇管道 · 2026-10-08回到列表